实验室规章制度

二十六、实验室安全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12  浏览次数:

二十六、实验室安全制度

l、实验室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实验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实验室方向主任,团队负责人、实验室技术人员和办公室人员组成;秘书由支撑部主任担任。

2、实验室行政副主任负责人主管安全工作,每个实验室设1名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各分实验室和各项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并负责对全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实验室须发布放假值班安排和安全检查通知,综合办公室及每个团队实验室须安排安全值班,落实责任人,实验室副主任带头对每个实验室进行安全卫生检查;每周一上午综合办公室组织安全卫生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进指出,并要求现场整改,严重者进行通报批评。

4、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全年每天晚上实验室安排专人值班,主要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和实验技术指导。值班安排须在实验室网站发布,在综合办公室外张贴公布。

5、实验室每年须安排安全消防讲座培训和演习,每年须为新生做实验室操作培训和安全讲座;每年实验技术人员须面向全校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讲座,须外出学习其它兄弟实验室的操作和安全管理经验。

6、实验室的各种电器必须按规定安装,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水电线路改建必须向学校后勤管理处申请,并由后勤管理处组织水电线路改造工作。设备运行期应有人值班,禁止在实验室内私用电炉或其它电热器具,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闭门窗。

7、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所有仪器设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8、如果发生事故及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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