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03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 年 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 59 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 2018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 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 号)要求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为了确保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规范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 生,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做好开学初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决定对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校各相关单位科研实验室及其相关场所,对近年来曾经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危险品管理和废弃物处理情况,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培训教育情况,安全设施配备与完好情况,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自查。请各单位在2018年9月12日前,根据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项目表》(附件1)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完成《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和自查工作总结。第二阶段为学校检查。2018年9月25日前,学校将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各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请各单位主管领导亲临现场,配合学校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第三阶段为教育部专家组入校现场检查阶段。2018年10月-11月,教育部专家组来校现场检查。

四、相关要求

  1.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和学校安全管理总体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带领下,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组,依据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项目表》,对本单位科研实验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要逐个房间进行检查、做到严要求、零容忍、不遗漏、举一反三。

  2.本年度教育部现场检查重点是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安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3. 各单位在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过程中,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把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过程的档案收集与整理。对于单位层面无法整改的,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及内容,报送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并跟踪整改结果。

  4. 各单位安全自查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安全问题及隐患,要通过各种信息/媒体平台告知教职工及学生,达到警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目的,形成层层落实、人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的良好氛围。

  5. 《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需明确整改完成时间,9月12前不能完成整改的,需提交整改方案。

  6. 因近期相关单位领导调整,为了规范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请各单位提供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信息。

  7.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各单位于9月12日前,将自查工作总结、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研基地管理处。

  联系人:锁毅 王波

  联系电话:87082941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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