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2019 年清明节期间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0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 根据学校安排,4 月5 日至7 日放假。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严密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是防火、防盗、防诈骗(尤其是电信诈骗)、防实验室事故、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常识,重点做好师生出行的安全教育和假期在校开展相关活动的安全教育,教育师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不参加可能危及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活动。

  二、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加强内部安全防范

  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对办公场所、实验室、仓库、图书馆、食堂餐厅、计算机房、锅炉房、生产车间、学生公寓等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加强防火检查和巡查,重点检查本单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用电设施设备等,对学生宿舍和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等方面的安全状况也要细致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假期安全。

  三、认真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管理部门要严格掌控学生动向,清明节期间学生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严禁以学校、班级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对于学生自发组织的出行活动,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学生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要向所在学院请假,说明出行的时间和地点,按期返校。要教育引导外出学生不乘坐无证无牌、超载或车况不好的车辆,不到危险的地方去旅游。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格假期值班

  保卫部门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加大大门口盘查,加大校园巡逻力度,加强监控值班,保持技防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妥善处置并上报假期期间的各类突发情况。

  各单位放假前要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对因本通知精神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学校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4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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