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末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05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末和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财产、生命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稳定安全责任

高度重视年末和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年末和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组织师生学习学校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抓好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年末和寒假期间稳定安全各项工作。

二、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开展安全教育,放假前要利用各种会议和场合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介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师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提醒假期留校有科研任务的师生注意消防安全和实验室安全;提醒往返途中师生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违法营运车辆,自驾车时不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提醒师生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因滑冰、拥挤踩踏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意外伤害,平安回家和返校。

要掌握假期学生动向,摸清假期留校学生数量,学工部、研工部和国际学院于1月11日前分别将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留校情况报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保中心楼202室)。对假期留校学生,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同时,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

三、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要全面开展一次安全自查,排除安全隐患,针对冬季干燥易发火灾的实际,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重点。一是注意用电安全,对于假期不使用的电器设备、设施必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要采取监控措施;凡是年久失修、存在隐患的设备、设施必须停止使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二是注意用水安全,放假或外出时要关好阀门和龙头,防止造成水患,引发其它事故。三是做好防盗工作,各单位人员放假前务必将所有门窗关严锁好,重点要害部位的门、窗同时要加密封条,严防盗窃案件的发生。四是做好重点场所的安全,寒假前各单位要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活动中心、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实习基地)、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行排查整治。五是做好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牵头,相关处室和各学院配合,对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加强对假期期间各类试验的安全管理。

要高度重视年末和寒假前的安全检查,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现场整改的要现场整改;单位自身不能解决的,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相关单位,同时送保卫处备案;在问题未解决之前,必须落实人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值班,放假前做好值班安排,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在岗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学校总值班室(87082809)、保卫处(87082876)24小时在岗值班;学工部、研工部、后勤处、信息化处、校医院等部门在正常值班情况下,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

学生公寓要加强门卫值班和登记,护楼人员须尽职尽责,加大防范力度和巡查、盘查的频次;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家属区的安全管理,做好家属区的门卫和巡逻工作;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管控,严格门卫制度,加强校园巡逻,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充分利用安防视频监控不间断对校园公共区域和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