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整体意识,使实验室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1.实验室所有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都要参加考勤,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因公外出、开会等公务,事前事后进行请销假。禁止上班时做私事,工间操、课外活动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
2.签到地点在综合办公室,实行每天两次签到,早上签到时间为8:00—8:10;下午14:00—14:10(夏季时间14:30—14:40)
3.凡是因私事、生病或其它原因不能上班者,一律做到请销假。按照学校相关请假规定逐级请假。
【 返回 】 【 关闭 】 【 打印 】